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四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以跑道表面每三分之一段污染物的种类、深度和覆盖范围等为基础,并结合跑道摩擦系数、飞行机组报告的跑道刹车效应、实施检查的车辆的控制和减速情况、外界大气温度、道面温度、露点温度、风速、风向和天气预报等信息进行综合判断,确定湿和污染跑道表面状况。

符合通报条件的,机场运营人应当立即通报塔台管制员,必要时向民用航空情报服务机构提供航空情报原始资料。

机场运营人收到塔台管制员通报机组反映跑道刹车效应低于通报的跑道状况代码时,应当立即核实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