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14年) 6. 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14年) 6. 6. 按照“制定计划-分配任务-发布计划-组织培训-考核评价-总结验收”的程序开展培养工作,主要过程如下: (1) 科技部汇总全国培养需求,编制当年培养计划; (2)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落实培养计划,并与培训机构签订培养工作协议; (3) 培训机构按照培养工作协议和有关要求,为受培人员提供培训服务,受援地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县受培人员的报名参训工作; (4) 培训机构完成培养任务时,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决算,并报送省级科技主管部门; (5)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培养工作协议验收培训机构的培养工作,对本年度培养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科技部; (6) 科技部汇总各省情况后对本年度专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部际协调小组报告。 四、 组织管理 (一) 本专项计划在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单位)联合组成的部际协调小组的统… (二) 在中央组织部的指导下,科技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等有关部门负责计划的总体设计和统筹管理,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和指导意见,审核各省(区、市)和… (三)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和管理本地区选派和培养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具体实施办法,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地区方案实施的协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 (四) 受援地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提出本地区受援和培训需求,做好选派单位和受援单位的沟通衔接,协调受援单位为选派对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组织选送本地受培人员参加有关培… (五) 培训实施机构要认真落实培养任务,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好培训内容,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做好日常管理和培养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反馈受培人员所在单位,作为受培人员年终考… 五、 保障措施 (一) 政策保障。 对选派到“三区”服务且考核合格的选派对象,除享受国家为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三区”发展所制定的有关人才政策外,还可享受以下政策: 5.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