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14年) (一)

(一) 本专项计划在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单位)联合组成的部际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科技部牵头制定总体方案,各省(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