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5年) 第三章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5年) 第三章 第三章 输配电定价成本核定 第十二条 折旧费。计入定价成本的折旧费,按照监审期间最末一年的可计提折旧输配电固定资产和使用权资产原值及本办法规定的输配电固定资产分类定价折旧年限,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核定… 第十三条 可计提折旧的输配电固定资产指政府核定的经履行必要审批手续建设的符合规划的输配电线路、变电配电设备以及其他与输配电业务相关的资产,不包括从电网企业分离出来的辅助性… 第十四条 下列输配电固定资产的折旧费不得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 第十五条 输配电固定资产定价折旧年限。2015年1月1日以前形成的输配电固定资产,定价折旧率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规定的折旧年限中值确定,其他电网企业参照执行;2… 第十六条 材料费、修理费。按剔除不合理因素后的监审期间平均费率核定,但不得超过最末一年核定金额。本监审期间核定的新增材料费、修理费两项合计,原则上不得超过本监审期间核定的… 第十七条 人工费。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所属电网企业工资总额(含津补贴)参照监审期间最末一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国有企业工资管理办法核定。非国家电网公司、南… 第十八条 其他运营费用。 第十九条 核定单位输配电定价成本所对应的电量,省级电网按监审期间最末一年省级电网公司销售电量核定,区域电网按监审期间区域电网线路资产最末一年实际交易结算电量核定,专项工程… 第二十条 输配电线损率。按照电网企业监审期间实际损耗平均水平确定,省级电网分电压等级予以明确,专项输电服务分工程予以明确。 第二十一条 电网企业贷款利率按照集团合并口径平均融资利率核定。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