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生产企业出口药品检查和出口证明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五章 出口证明 第二节 药品生产企业出口药品检查和出口证明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二节 第五章 出口证明 第二节 药品出口销售证明 第二十六条 《药品出口销售证明》适用于出口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的出口药品。《药品出口销售证明》适用的进口国(地区)为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贸易药品认证计划成员… 第二十七条 《药品出口销售证明》应当按照本规定所附模板(见附2)办理。 第二十八条 《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申请材料如下: 第二十九条 获得与中国有相关协议的国际组织预认证或者授权生产的药品,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的办理过程中可以依企业申请免于现场检查。出具证明后,省级药品监… 第三十条 《药品出口销售证明》中文编号的编排方式为:省份简称XXXXXXXX号,其中:第一位到第四位代表出具年份;第五位到第八位代表顺序号。示例:“京20260001号”…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