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2020年)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一百一十四条 办理外汇保险项下境内外汇划转手续时:

外汇保险项下的保费、赔款、分出保费、摊回赔款等费用可以通过自有外汇支付或购汇支付;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收取的外汇赔款、外汇保险金等收入,可以存入外汇账户或办理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