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10年) 第三章 一般程序 第五节 处理决定 第五十二条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2010年) 第五十二条 第三章 一般程序 第五节 处理决定 第五十二条 案情复杂或者对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集体审议决定。 集体审议过程应当予以记录。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