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四编 露天煤矿 第四章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四章 第四编 露天煤矿 第四章 运输 第一节 铁路运输 第六百零六条 铁路附近的建(构)筑物和设备接近限界,必须符合国家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桥梁、隧道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人行道、避车台、避车洞、电缆沟及必要的检查和防火设施,立体交叉处的… 表22 铁道线路的限制坡度和曲线半径 第六百零七条 路基必须填筑坚实,并保持稳定和完好。 第六百零八条 铁道线路直线地段轨距为1435mm,曲线地段轨距按照表23的要求加宽。 表23 铁道线路曲线地段轨距加宽值 第六百零九条 直线地段线路2股钢轨顶面应当保持同一水平。道岔应当铺设在直线地段,不得设在竖曲线地段。道岔应当保持完好。 第六百一十条 铁路与公路交叉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第二节 公路运输 第六百一十一条 矿用卡车作业时,其制动、转向系统和安全装置必须完好。应当定期检验其可靠性,大型自卸车设示宽灯或者标志。 第六百一十二条 矿场道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第六百一十三条 无人驾驶作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第六百一十四条 严禁矿用卡车在矿内各种道路上超载、超速行驶;同类汽车正常行驶不得超车;特殊路况(修路、弯道、单行道等)下,任何车辆都不得超车;除正在维护道路的设备和应急救援车辆… 第六百一十五条 矿用卡车在运输道路上出现故障且无法行走时,必须开启全部制动和警示灯,并采取防止溜车的安全措施;同时必须在车体前后30m外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 第六百一十六条 矿用卡车不得在矿山道路拖挂其他车辆;必须拖挂时,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设专人指挥监护。 第六百一十七条 矿用卡车在工作面装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第三节 带式输送机运输 第六百一十八条 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第六百一十九条 带式输送机必须设置下列安全保护: 第六百二十条 带式输送机设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第六百二十一条 带式输送机启动时应当有声光报警装置,运行时严禁运送工具、材料、设备和人员。停机前后必须巡查托辊和输送带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检修时应当停机闭锁。 第六百零五条 目录 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