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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3. 第三编 井工煤矿
  4. 第二章 矿井建设
  5. 第四节 建井期间生产及辅助系统
  6. 第九十六条 建井期间,2个提升容器的导向装置最突出部分之间的间隙,不得小于0.2+H/3000(H为提升高度,单位为m);井筒深度小于300m时,上述间隙不得小于300mm。
  7. 表2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表2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二章 矿井建设
第四节 建井期间生产及辅助系统
第九十六条 建井期间,2个提升容器的导向装置最突出部分之间的间隙,不得小于0.2+H/3000(H为提升高度,单位为m);井筒深度小于300m时,上述间隙不得小于300mm。

表2 立井凿井期间井筒内各设施之间的间隙

第九十六条 目录 第九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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