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2年) 9.1.11

9.1.11 本所上市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事宜进

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

上市公司在本规则第 9.1.10 条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

由本所上市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并在听证程序

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核

意见。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所上市委员会在陈

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

上市事宜形成审核意见。

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