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第二百一十五条 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经海警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

对于侦查实验的条件、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侦查实验笔录,由参加实验的人签名。侦查实验过程应当全程录音录像。

进行侦查实验,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