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八章 侦查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二百一十三条 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二百一十三条 第八章 侦查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二百一十三条 对已查明死因,没有继续保存必要的尸体,应当通知家属领回处理,对于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经海警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 第二百一十二条 目录 第二百一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