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二百一十二条

第二百一十二条 为了确定死因,经海警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聘请法医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

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