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六条 海警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第一百一十六条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六条 被监视居住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海警机构应当区分情形责令被监视居住人具结悔过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被监视居住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负责执行的海警机构应当及时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一十五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