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5年)
发布机关
海关总署
效力
现行有效
为依法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的创造活力,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主席令第8…
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5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1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三、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9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四、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0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五、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3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六、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1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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