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2014年) 第三章 旅客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节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五十三条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2014年) 第五十三条 第三章 旅客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节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五十三条 对超程乘船的旅客(误乘者除外),承运人应向旅客补收超程区段最低等级票价的200%的票款,并核收补票手续费。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