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2009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三十七条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2009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三十七条 听证结束后,主持人应当及时将听证结果报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