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航总局行政复议办法(2006年) 第五章 行政复议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民航总局行政复议办法(2006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行政复议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写明具体的赔偿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