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物资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第六章 民用航空物资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第六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四十九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无效,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