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2010年) 第三章 办理换证、补证和注销业务 第三节 办理注销和恢复驾驶资格业务 第三十条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2010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办理换证、补证和注销业务 第三节 办理注销和恢复驾驶资格业务 第三十条 下列资料存入机动车驾驶证档案: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身份证明复印件。 《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考试成绩表原件。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