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章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七条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管理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第八条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标准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理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第九条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业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第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第十一条 新闻出版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包括新闻出版领域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归口管理的在本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