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广播影视行业各单位应当按照《统计法》等有关规定,加强统计力量,配备专职或指定兼职统计人员,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统计人员应具备完成统计任务的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