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财政部关于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意见(2004年)

发布机关 国家民委、财政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宗)委(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部署,促进边境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现就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 进一步提高对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按照1999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关于大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快边境地区发展的部署,国家民委、财政部本着“试点先行、… 二、 进一步明确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今后一段时期,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 三、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确定全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国家民委、财政部在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验收的基础上,从2004年开始确定全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并在资金、政策上… 四、 加大对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是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国务院在《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 五、 进一步协调落实好兴边富民行动建设项目。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要以项目建设为重点,抓好项目的筹划、立项和实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要继续围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六、 加强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的人才培养工作。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是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关键举措,是开展兴边富民行动的一项战略任务。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一定要… 七、 加强对兴边富民行动资金的管理。中央财政为支持全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发展而设立兴边富民行动资金,体现了党的民族政策,体现了国家对边境民族地区关心和照顾。各级民委和… 八、 进一步加强兴边富民行动的舆论宣传工作。兴边富民行动是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今后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 九、 进一步加强对兴边富民行动的领导。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是一项涉及领域宽、时间跨度大、包含内容广、工作难点多的社会化系统工程。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