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确定全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国家民委、财政部在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验收的基础上,从2004年开始确定全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并在资金、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全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共37个,占边境县总数的27.4%。在具体分配各省区重点县名额(另行通知)时,将按照分类指导、多寡有别的原则,重点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边境县数量;边境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数量;人口较少民族分布数量;边境民族自治地方数量。全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由各省区根据分配名额和要求先行确定,报国家民委和财政部核准。对全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今后要实行动态管理,对一些积极性不高、措施不得力、资金使用效益差的将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兴边富民行动达到预期目的。各省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省(区)级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