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民委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 五、 国家民委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 五、 五、 建设管理 (一) 积极开展建设工作。 三部委联合开展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工作,坚持少而精,建成一个,带动一批。各省(区)民族语文工作部门、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部… (二) 规范评定流程。 各有关省(区)民族语文工作部门、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按照三部委关于推荐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候选单位的要求,筛选推荐上报候选单位。经专家评审、… (三) 加强常态化管理。 持续推进双语和谐建设工作,不断增强工作成效,确保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示范点发挥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动态管理已命名的示范点,每年11月底前,由各示范点所在省(…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