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民委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 五、 建设管理 (一) 积极开展建设工作。 国家民委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 三部委联合开展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工作,坚持少而精,建成一个,带动一批。各省(区)民族语文工作部门、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部署本省(区)双语和谐乡村(社区)建设工作,制定相应实施办法和建设标准。 五、 建设管理 (一) 积极开展建设工作。 三部委联合开展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工作,坚持少而精,建成一个,带动一批。各省(区)民族语文工作部门、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部署本省(区)双语和谐乡村(社区)建设工作,制定相应实施办法和建设标准。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