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2011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局法制机构应当就规章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征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局法制机构就规章送审稿征求其他内设机构意见的,相关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