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三节 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三节 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一百一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其他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 第一百一十一条 有证据证明确有违法行为发生、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经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制作立案决定书。 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予以行政处罚。 第一百一十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自行政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情复杂,确实无法在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经上一级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九十日。 第一百一十四条 调查终结前,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第一百零九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