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二、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二、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内设6个职能机构。 (一) 综合司。 组织起草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有关法规草案和会议文件;组织研究、拟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机关有关规章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秘书事务、机… (二) 投资计划司。 监督控制南水北调工程投资总量,监督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执行情况;汇总南水北调工程年度开工项目及投资规模并提出建议;承办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和直属基础设施建设年度投资计划… (三) 经济与财务司。 协调、落实和监督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参与研究并参与协调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提出的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方案和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审查并提出年度建设资金… (四) 建设管理司。 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和工程质量;组织协调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组织管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科研工作,拟订南水北调工… (五) 环境与移民司。 承办协调落实“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原则的有关措施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南水北调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的实施;研究拟订南水北调工程有关移民政… (六) 监督司。 组织南水北调枢纽和干线工程、治污工程及移民工程的监督检查和经常性稽察,提出监督检查报告,督促监督检查整改意见的落实;承办南水北调工程阶段性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及竣… (九)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