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涉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通知(2006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部门涉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