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涉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通知(2006年) 四、

四、 国务院各部门在发布涉外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之前,要事先提出有关的宣传教育、影响评估、具体实施等工作方案,并按步骤组织实施;涉外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发布后,要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跟踪了解实施情况和有关方面的反应。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