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1999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已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质量振兴纲要(1…

一、 充分认识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重要性

(一) 加强产品质量工作,对振兴我国经济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主要商品已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面临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质量工作…

二、 企业要面向市场,加强质量工作

(二) 以市场为导向,加快产品更新换代。企业要面向市场,以满足用户和消费者的需要为目标,建立技术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通过加强技术改造… (三) 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发展目标。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要瞄准世界先进水平,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形成一批高质量、高档次的名优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中小型企业要… (四) 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的经理(厂长)是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者。企业要建立从产品设计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运转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标… (五) 全面推行售后服务质量国家标准。要把售后服务作为企业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严格服务制度,加强售后服务力量,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忠实履行对用户的服务承诺,实现…

三、 加强基础性工作,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

(六) 建立健全科学先进的产品质量标准。要密切跟踪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及时修订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必须按标准组织生产,严禁无标准或不按标准生产。凡生产涉及人体健康和人… (七) 加强计量检测体系建设。要不断提高计量基准、标准的国际等效性,完善计量检测手段,严格对计量设备的定期检定,充分发挥计量在提高质量、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方面的作用。要… (八) 抓好全面质量管理。要继续开展全面质量管理、质量改进和降废减损活动,认真宣传贯彻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国家标准,积极推进质量认证工作。要借鉴国外企业科学的质量管理… (九) 认真开展质量培训教育。质量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质量管理知识和质量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质量知识教育,积极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学校要重视对… (十) 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换代能力。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增加品种、改进质量、提高效益和扩大出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改造落后装备、完善技术保障手段,引导和促…

四、 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切实加强质量监管

(十一) 实行重要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通过严格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制度和试行开业审查,加强监督管理。凡不具备… (十二) 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平竞争机制。坚决制止利用报验、准销证、准用证、公路设卡等手段分割市场,坚决杜绝各种虚假宣传和质量欺诈行为,保证公平竞争,实现优胜劣汰。除… (十三) 加强对质量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要按照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统一资格评定要求,明确责任和义务,规范中介机构的活动,确保其公正性。要对现有的各类质量中介机构,特…

五、 加强监督抽查工作,加大处罚力度

(十四) 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把涉及人体健康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产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公布监督抽… (十五) 加大处罚力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令生产企业限期整改,其中,对已取得生产许可证、安… (十六) 实行免检制度。对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企业标准达到或严于国家有关标准的,以及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抽查合格的产品,可确定…

六、 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

(十七) 认真落实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以下简称打假)的工作责任。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地区,提出全… (十八) 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发现的每一起制假售假案件都要彻底查处;对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一律封存、扣押,并予以没收,不… (十九) 坚持“打击假冒、保护名优”。要加强对产品标识的管理,加大对假冒名优企业产品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企业要运用法律手段同假冒侵权行为作斗争,依法对制假售假者进行经济…

七、 发挥舆论宣传作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二十) 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要重视对质量工作的宣传,采取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引导全社会重视质量,支持质量工作。要大力宣传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和为质量振兴做… (二十一) 国家和省级的主要新闻媒体,特别是电视台,要以专栏、专题的形式,定期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对制假售假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涉及人体健康及人身和财产… (二十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要继续组织开展好“质量月”、“质量万里行”、“3.15”、“百城万店无假货”、“假如我是消费者”等活动,动员全社会为质量振兴作…

八、 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二十三)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提高产品质量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质量工作和打假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切实保证质量标准建设、计… (二十四)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把提高产品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认真加以落实;要严格履行职责,做好行政执法和有关国家法定产品监管工作。国家质量技… (二十五)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产品质量状况和打假工作情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管理体制… 提高产品质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国务院责成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本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