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2019年) 三、

三、 组织实施

在国务院领导下,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本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国务院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8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17〕86号)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实施,遇有与本方案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方案规定执行。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指导,积极给予支持,形成促进开放发展的合力。商务部、北京市人民政府要共同做好试点任务的跟踪督办和经验总结,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宣传推广成功经验。对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和研究,不断调整优化措施,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