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2013年)
发布机关
卫生部
效力
已失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事故处置原则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卫生部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2.2
领导小组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1)
综合协调组。应急办牵头,成员包括应急办、监督局、办公厅、规财司、科教司、国际司、中国疾控中心、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和卫生监督中心。负责综合协调卫生部特别重大食品安全…
(2)
医疗救治组。医政司牵头,成员包括医政司、医管司、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承担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人员医疗救治工作。
(3)
检测分析组。监督局牵头,成员包括监督局、中国疾控中心和食品风险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开展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检测及检测结果分析,承担指挥部检测评估组检测相关工…
(4)
调查处置组。监督局牵头,成员包括监督局、疾控局,食品药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司,中国疾控中心、食品风险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开展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因素流行病学调查…
(5)
新闻宣传组。办公厅牵头,成员包括办公厅、应急办、监督局、中国疾控中心、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健教中心(新闻中心)、健康报社参加。负责卫生部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
2.3
卫生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专家委员会。
2.4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3
应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1)
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救治等信息网络,由办公厅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的统一管理。
(2)
监督局牵头,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网络;制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组织收集和分析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设立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
(3)
医政司牵头,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
3.2
人员及技术保障
3.2.1
应急办牵头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卫生应急处置相关培训,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
3.2.2
科教司负责协调、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相关科研项目,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相关培训工作。
3.3
物资与经费保障
3.4
宣教培训
4
监测预警、报告
4.1
监测预警
4.2
事故报告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机制启动
5.2
分级响应
5.3
应急处置措施
5.4
检测分析评估
5.5
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建议
6
后期处置
6.1
总结
6.2
奖励
6.3
责任追究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
演习演练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