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2013年)

发布机关 卫生部
效力 已失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事故处置原则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卫生部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2.2 领导小组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1) 综合协调组。应急办牵头,成员包括应急办、监督局、办公厅、规财司、科教司、国际司、中国疾控中心、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和卫生监督中心。负责综合协调卫生部特别重大食品安全… (2) 医疗救治组。医政司牵头,成员包括医政司、医管司、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承担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人员医疗救治工作。 (3) 检测分析组。监督局牵头,成员包括监督局、中国疾控中心和食品风险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开展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检测及检测结果分析,承担指挥部检测评估组检测相关工… (4) 调查处置组。监督局牵头,成员包括监督局、疾控局,食品药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司,中国疾控中心、食品风险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开展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因素流行病学调查… (5) 新闻宣传组。办公厅牵头,成员包括办公厅、应急办、监督局、中国疾控中心、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健教中心(新闻中心)、健康报社参加。负责卫生部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 2.3 卫生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专家委员会。 2.4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3 应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1) 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救治等信息网络,由办公厅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的统一管理。 (2) 监督局牵头,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网络;制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组织收集和分析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设立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 (3) 医政司牵头,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 3.2 人员及技术保障 3.2.1 应急办牵头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卫生应急处置相关培训,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 3.2.2 科教司负责协调、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相关科研项目,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相关培训工作。 3.3 物资与经费保障 3.4 宣教培训 4 监测预警、报告 4.1 监测预警 4.2 事故报告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机制启动 5.2 分级响应 5.3 应急处置措施 5.4 检测分析评估 5.5 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建议 6 后期处置 6.1 总结 6.2 奖励 6.3 责任追究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 演习演练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