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国土资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2001年) (二)

(二) 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行政

建立综合协调、统一监督、分部门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完善国土资源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和制度。积极推进《土地复垦规定》的修订和《土地整理条例》、《矿产资源保护条例》、《矿山环境保护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的制定工作;推进《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洋生态保护管理条例》等立法进程,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加强国土资源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技术标准制定工作。强化依法行政,对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