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2025年) 第二章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2025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网络销售经营者质量管理 第六条 网络销售经营者应当设立与网络销售范围、经营方式和销售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未设立质量管理机构的,应当指定专门的网络销售质量管理人员履行质量管理机构职责。 第七条 网络销售经营者质量管理机构除应当履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第八条 网络销售经营者的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等,应当满足《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第九条 网络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与网络销售范围和网络销售规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备或者技术条件。 第十条 网络销售经营者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除应当满足《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外,还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第十一条 网络销售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等显著位置,持续展示下列资质信息: 第十二条 网络销售经营者应当在产品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下列与医疗器械产品相关的信息: 第十三条 网络销售经营者展示的医疗器械相关文本、图片、视频等信息,应当真实、完整、清晰,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以及第二类医… 第十四条 网络销售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展示信息的审核和动态监测,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等规定要求的,应当及时停止展示或者按要求更改,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十五条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网络销售经营者,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购货者证明文件、经营范围等进行核实,建立购货者档案,保证医疗器械… 第十六条 网络销售经营者应当加强网络销售记录管理。网络销售记录除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外,还应当记录网络销售订单号,妥善保存网络销售数据。 第十七条 从事医疗器械零售的网络销售经营者,应当为购货者开具销售凭据。从事医疗器械批发的网络销售经营者,应当为购货者开具随货同行单。 第十八条 网络销售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制度以及运输操作规程要求运输医疗器械,按照所销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运输、贮存条件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做好运输过程的产品防… 第十九条 网络销售医疗器械运输记录应当包括:网络销售订单号、运输方式,医疗器械名称、型号、规格、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单位、数量、发货地址、… 第二十条 网络销售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售后服务与客户投诉联系方式,并对客户意见的处理和反馈情况进行记录。 第二十一条 网络销售经营者应当重点关注和收集药品监管部门、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供货者、购货者以及入驻电商平台经营者等发布和告知的医疗器械质量风险信息,及时对销售的医疗… 第二十二条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以及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照规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自查的,自查报告还应当包括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相关质量管理体…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