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

发布机关 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效力 现行有效
推进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的总分馆制建设,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对于有效整合公共文化资源、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促进优质资源向基层倾斜和延伸…

一、 指导思想

二、 基本原则

三、 工作目标

四、 主要措施

(一) 把总分馆制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统筹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二) 明确功能与运行机制。通过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整合县域内群众文化艺术资源,加强对县域内文化活动、文艺创作、文艺辅导、送戏下乡、队伍培训以及演出器材设备调配等方面的… (三) 因地制宜推进总分馆制建设。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主要依托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进行建… (四) 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总馆和分馆要积极畅通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渠道,采取“订单”服务方式,实现供需有效对接。充分发挥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利用国家公共数字文化工程… (五)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的图书馆(室)、职工书屋、文化室等根据自身职能特点,在自愿原则下成为县级文化馆或图书馆的分馆。… (六) 进一步健全城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继续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没有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或设施未达标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

五、 组织保障

(一) 明确工作责任。各地要把建立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作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实施。各级文化… (二) 提供投入保障。各地要对本地区基本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完善设施网络,为实施总分馆制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为总分馆制建… (三) 加强队伍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规定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编制政策。根据总分馆的规模、… (四) 完善评估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情况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县总分馆制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日常评估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