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 (一)

(一) 把总分馆制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统筹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各地根据实际,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条件、人口分布和文化基础等因素,合理确定总分馆的布局、规模和标准。已经实施总分馆制的地方,重在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和宣传推广;尚未实施但具备条件的地方,要借鉴成功经验,坚持试点先行,积极探索和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总分馆建设模式;暂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地方,要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达到建设总分馆制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