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 四、 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 四、 四、 主要措施 (一) 把总分馆制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统筹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二) 明确功能与运行机制。通过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整合县域内群众文化艺术资源,加强对县域内文化活动、文艺创作、文艺辅导、送戏下乡、队伍培训以及演出器材设备调配等方面的… (三) 因地制宜推进总分馆制建设。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主要依托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进行建… (四) 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总馆和分馆要积极畅通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渠道,采取“订单”服务方式,实现供需有效对接。充分发挥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利用国家公共数字文化工程… (五)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的图书馆(室)、职工书屋、文化室等根据自身职能特点,在自愿原则下成为县级文化馆或图书馆的分馆。… (六) 进一步健全城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继续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没有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或设施未达标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