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 五、 组织保障 (四) 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 (四) 五、 组织保障 (四) 完善评估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情况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县总分馆制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日常评估和考核,并积极推动考核结果与相关单位预算安排、收入分配和负责人奖惩挂钩。有条件的地方可引入第三方对总分馆服务效能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