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的总分馆制建设,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对于有效整合公共文化资源、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促进优质资源向基层倾斜和延伸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近年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室)设施网络不断完善,服务条件显著改善,但仍存在县级馆服务能力不强、县域内公共文化资源缺乏整合、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不均衡等突出问题。为推进县域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和服务效能提升,促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