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年)

发布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为着力推进旅游演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充分发挥旅游演艺作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重要载体的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 (二) 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出更多游客和群众满意的精品佳作。严格落… (三) 主要目标。到2025年,旅游演艺市场繁荣有序,发展布局更为优化,涌现一批有示范价值的旅游演艺品牌,形成一批运营规范、信誉度高、竞争力强的经营主体。旅游演艺产业链…

二、 主要任务

(四) 提升创作生产水平。牢固树立精品意识,更加突出创作生产质量,努力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旅游演艺作品。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相关题材创作的扶持,引… (五) 推进业态模式创新。鼓励发展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定制类旅游演艺项目,形成多层次、多元化供给体系。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利用室外广场、商业综合体、老厂房、产业园区等拓… (六) 壮大演艺经营主体。推动旅游演艺经营主体与相关企业在创意策划、市场营销、品牌打造、衍生品开发等方面开展合作,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鼓励成熟的旅游演艺经营主体通过… (七) 积极开展惠民服务。引导旅游演艺经营主体结合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博物馆日等时间节点与重要节庆开展惠民活动。积极推动精品演艺项目网上传播。鼓励各地采购民营… (八) 深化跨国跨境合作。推动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率先开展旅游演艺交流合作,组织开展跨境节庆共办、品牌共建、文化援助等活动,优先推动国家边境旅游试验区和边境全域旅游示范区创… (九) 强化节目内容审核。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对旅游演艺节目内容意识形态审核的工作机制,严把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民族和宗教题材等方面的内容审核关。严… (十)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监管力度,严格实施文化和旅游领域“黑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退出机制、联合惩戒机制。健全经纪机构、经纪人管理机制,加… (十一) 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旅游演艺安全生产的经营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组织定期实地检…

三、 加强实施和保障

(十二) 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把发展旅游演艺作为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推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 (十三) 优化政策环境。支持在旅游演艺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各类投资机构投资旅游演艺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旅游演艺产品版权质… (十四) 强化基础保障。充分依托各级各类国有及民营文艺院团、文化和旅游培训基地等,结合实施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专业艺术人才培训等人才项目,培养一批适应旅游演… 文化和旅游部对本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监督。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及时评估意见落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意见精神落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