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年) (七)

(七) 积极开展惠民服务。引导旅游演艺经营主体结合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博物馆日等时间节点与重要节庆开展惠民活动。积极推动精品演艺项目网上传播。鼓励各地采购民营经营主体制作的优秀剧目,纳入有关艺术节、市民文化节、公共文化服务产品采购会、公共文化配送菜单等。支持革命老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结合脱贫攻坚目标,因地制宜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旅游演艺节目,吸收当地群众参与经营服务。积极开发红色旅游演艺项目。开展旅游演艺项目社会效益评估试点。鼓励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率先打造优质旅游演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