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年) (五)
(五) 推进业态模式创新。鼓励发展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定制类旅游演艺项目,形成多层次、多元化供给体系。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利用室外广场、商业综合体、老厂房、产业园区等拓展中小型旅游演艺空间。鼓励旅游演艺经营主体与旅行社、旅游公司等合作制作大中型驻场综艺演出,开发设计主题鲜明的旅游线路。推动建设体现新科技的剧场及舞台,支持数字艺术、交互体验、观演互动、智能演艺、舞台灯光音响机械技术等领域的研发创新和装备提升。鼓励开发设计与品牌旅游演艺密切相关的服务、道具、工艺品等衍生产品。支持条件成熟的旅游演艺项目向艺术教育、文创设计、展览展示、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综合配套业态转型,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旅游演艺小镇、旅游演艺集聚区等。宣传推广一批具有积极示范意义和社会效应的旅游演艺项目、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