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4号——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2014年) 第一章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4号——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2014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第二条 申请发行优先股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优先股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作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优先股的必备文件。公开发行优… 第三条 募集说明书的信息披露应当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本准则的规定是对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 第四条 募集说明书的编制应遵循以下要求: 第五条 在不影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并保证阅读方便的前提下,发行人可以采用相互引征的方法,对各相关部分的内容进行适当的技术处理。对于已在本次优先股发行预案及公司日常信息披露…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