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2012年)
发布机关
公安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全面加强公安法制建设,切实提高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公安法制部门职能作用,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