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2012年) 五、 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正规化建设 (二十四)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2012年) (二十四) 五、 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正规化建设 (二十四) 努力提高法制民警业务素质。各级公安法制部门和广大法制民警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立足工作岗位实际,进一步加强法制专业化建设,苦练法制工作基本功,切实做到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辅助决策、执法管理、服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三) 目录 (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