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2012年) 四、 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法制服务保障能力建设 (十八)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2012年) (十八) 四、 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法制服务保障能力建设 (十八) 进一步提高执法教育培训能力和水平。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制部门专业优势,以深入开展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为抓手,加强执法培训教官、教材、教法和培训基地建设,组织旁听庭审,不断提高执法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带动提升全体民警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 (十七)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