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2013年) 七、 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2013年) 七、 七、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民生优先,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就业、社会保障、住房等重点民生问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 稳定和扩大就业。 积极拓宽就业领域,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扶持发展中小型、微型企业。落实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政策,鼓励和支持下… (二)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全面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政策,构建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积极推进各类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按照国务院统… (三) 努力改善居住条件。 加大老工业基地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扎实推进城市、国有工矿区和煤矿棚户区改造,落实税收、土地供给和金融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政策,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改造任务。有条件… (四)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管理体系,推进社会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和法制化。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政府可通过委托、购买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