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2013年) 加大老工业基地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扎实推进城市、国有工矿区和煤矿棚户区改造,落实税收、土地供给和金融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政策,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改造任务。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对棚户区实行商业化开发。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要积极进行房屋维修和环境整治,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居住水平。着力改善国企老职工、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认真解决关闭破产企业尤其是“三线”军工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问题。

加大老工业基地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扎实推进城市、国有工矿区和煤矿棚户区改造,落实税收、土地供给和金融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政策,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改造任务。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对棚户区实行商业化开发。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要积极进行房屋维修和环境整治,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居住水平。着力改善国企老职工、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认真解决关闭破产企业尤其是“三线”军工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问题。